C依據羅文斐德 (Lowenfeld) 的兒童繪畫發展階段論,以下哪一個階段是兒童繪畫發展最成熟的階段
(A)前圖式象徵期 (Schematic Stage)
(B)圖示期(Schematic Stage) 
(C)擬似寫實時期(Age of reasoning)
(D)黨群期(gang age)

1.錯畫期:又稱塗鴉期2歲左右,無秩序的亂線。對色彩只憑喜好選擇。

2.象徵期:3歲左右。

3.前圖式期:45,多以人物為主。

4.圖式期:69歲。繪畫內容「畫其所知道的,而不是畫其所看見的」

其特徵如下:不再畫蝌蚪人、擬人化、透明、展開圖、反覆、省略、個人特徵、不重疊的表現

 

羅恩費爾採Erikson的社會心理發展觀將兒童繪畫發展階段區分為:塗鴉期、前圖示期、圖示期、擬似寫實期或群黨期、決定期。以下就羅恩費爾之理論特徵整理如下:


(一) 塗鴉期(scribbling stage) 2~4歲
幼兒的塗鴉是其視覺經驗和身體、手指肌肉動作協調的一種產品,也是一種本能的表現。羅恩費爾認為幼兒剛開始塗鴉是一種無意識的反射動作,也無創作的意圖。僅僅是享受肌肉運動的滿足感,與筆塗在紙上的快感。但漸漸地,幼兒能發現紙上線條與自己動作存著某種關聯,於是繼續塗鴉,便漸漸發展出手眼協調、大小肌肉控制等與身心發展有關的塗鴉過程。

塗鴉其可分三階段:
1. 隨意塗鴉 (disorded scribbling)
年齡:2歲左右。
特徵:(1)用整隻手握筆,搖動手臂畫線,尚無法控制動作。
(2)眼睛未必看著畫面,眼與手的動作無關。

2. 縱橫線塗鴉或稱有控制塗鴉 (longitudinal or controlled scribbling)
年齡:2歲半左右。
特徵:(1)以重複的動作塗鴉,具有手眼協調的控制能力,常出現反覆的縱橫線。
(2)已能控制手肘關節。
3. 命名塗鴉 (naming of scribbling)象徵期
年齡:3~4歲左右。
特徵:(1)從單純塗鴉的動作轉為具有想像思考的塗鴉,會賦予塗鴉意義,但形象仍難以辨識。
(2)會發現圖與背景的關係,但仍未能表現空間。
(3)會為塗鴉命名及用不同色彩來區別不同意義的塗鴉。

(二) 前圖式期(preschematic stage)4~7歲
對環境的接觸漸擴大,對世界的探索大於自身身體的操控,兒童開始有意識的作具象表現,能發現現實、思想與繪畫之間的關係,因不斷的接受新概念,故常改變其繪畫概念與形象。假如這個階段的兒童仍然停留在塗鴉,即使是有秩序的塗鴉狀態,也或許顯示其認知發展未達到本時期兒童所能畫出的人或房子的象徵圖像,因此可能有發展遲緩或某些知覺、情緒和生理的問題,應當進一步的診斷評量。

特徵:

(1)人物繪畫以蝌蚪人為主。

(2)無空間秩序表現,物體星羅棋布。

(3)色彩與畫面中形象的關係由兒童喜好決定。

(三) 圖示期(schematic stage)7~9歲 繪畫的黃金期
此時期會發展出其本身固定的繪畫符號,可稱為圖示或基模(陸雅青,2005,頁91;Anderson,1992;陳朝平、黃壬來,1995,頁92)。圖示是型態概念的表徵,代表兒童對視覺對象的一種明確概念,也是一種象徵性的圖形。若無特別的經驗或刺激,此圖示將會不斷地出現2~3年。

特徵:

(1)有明確的人物概念,經常出現人物圖示。若要強調某特殊經驗或特徵時會以誇張、變形重要的部分或省略不必要的部分兒與原圖示不同。

(2)空間表現則有多樣化的表現,出現基底線(baSe line)和天空線、展開或摺疊畫法、多視點同存一畫面、X光畫法、不同時間同存一畫面等。

(3)能發現真實色彩,脫離主觀用色。

X光的畫法:所謂的「X光畫」是指兒童在描繪事物時,將視覺上無法看到的東西,依據自我觀念所知而加畫上去。此種現象,乃是曲於幼兒對線和面的發展尚未分化,對「面」的畫法沒有充分的認識。是畫其所知而非畫其所見,也就是說,它是一種「三次元的二次元表現」。例如,位於房子外頭,在視覺上並無法看到屋內的擺設,但兒童卻會將屋閃的家具、樓梯、床鋪等自己知道裡面會有的東西一一畫出。

新疊式的表現(或展開式):是一種由上而下視點表現空間的方式。此期的幼兒有時會繞著畫紙轉動身體,或轉動畫紙從最容易畫的方向作畫。這是由於幼兒視點不固定,所以在從事描繪時把移動視點時所看到的事物都描繪出來,好像一幅展開圖一樣。

基底線的表現:所謂基底線是指分開天和地的線,即指道路、地平線的線。有時象徵地面的線不只一條,常常幼兒為了畫出更多的事物,而在每一事物之下都各畫一條基底線。有時幼兒會將所有的主題,無論是人物、車輛、樹木或其他的物體都排列在基底線上造成一種並列式的表現法,兩會飛的鳥、蝴蝶畫在天空之。

時間空間交錯的呈現:這種特徵是將不同的時間序列與區域空間混合一起的表現方式。兒童會同時使用平面的輿正面的表現方式,來表現二度空間與三度空問的事物。兒童使用此種表現方式的目的之一,乃是在說故事。畫面上的一個區域是前,另 一個區域是後。

誇大家重複的表現:幼兒常常會把事物或現象予以一般化並反覆的一再出現,例如,畫了許許多多相似的狗、相似的花朵。除了重覆的特性之外,幼兒還會用畫面來強調或誇大某一物體,那也許是爸爸強壯有利的手,也許是一隻令人恐懼的「大」狗。

報仇式的表現:在圖中攻擊別人,以達到報仇的願望。

擬人化的表現:因為此階段自我中心意識較強,所以兒童會以擬人化的方式,作為表現的內容,所以他們會幫太陽、花朵畫上眼睛、嘴巴等五官。

裝飾性的表現:指以裝飾性的本能所作的表現。

(四)理智之萌芽一黨群期(gan age):年齡約介於9至12歲
之間。這個年齡約兒童漸漸有群體的觀念,其特徵如下:

造型的特徵:此時期的兒童對性別漸有感覺,而熱衷於表現性別的特徵;以衣著、裝飾等不同表現來顯示性別的差異。畫中的形態表現較前期更接近於實物。

色彩表現的特徵:這個時期的兒童自我中心的概念較前期弱,在色彩表現方面,兒童從固定的色彩圖式,轉變為有特性的色彩表現。對色彩的認識比前一階段來的敏銳,能區分顏色相雜的物體。

空間表現的特徵:兒童對自我和環境的關係有更深的認識,畫面的表現從基底線的象徵表現,轉變為有寫實傾向的表現。隨著視覺的成長,兒童逐慚發現基底線的空間有其意義,進而發現平面。

(五)擬似寫實階段一推理年齡(Age of reasoning):年齡約在12至I4歲

         兒童進入推理年齡後,對自己的作品逐漸有批判的意識,此期兒童開始脫離無意識的創作,其特徵如下:

人物造型的特徵:一般而言,人物畫逐漸於寫實。視覺型的兒童依據客觀視覺經驗來作畫;觸覺型的兒童根據主觀感情經驗作畫,做誇張表現,較不重比例關係。

空間表現的特徵;視覺型的兒童把遠物畫小、近物畫大,以表現三度空間。觸覺型的兒童則常有樣式期的作風,以基地線表現空問。

色彩表現的特徵:視覺型的兒童注意到不同環境和距離下台彩的變化,能以視覺印象來調整色彩。觸覺型的兒童則常以個人生觀情感來決定色彩的使用。

(六)寫實決定時期(realistic stage)--又稱為青春期危機:
其大致年齡約在15歲以後。
   處於這一期的兒童,己能明確辨別他們的性向是「視覺型」或「觸覺型」或是「中間型」。但是這一期的兒童常處於眼高手低的情形,常常自己不能滿意自己所畫的作品(畫不出自己眼睛所見的事物),而漸漸對自己沒有信心、若能突破此癥結,便能重新再建立對繪畫的興趣若不能突破,則失去信心,對繪畫沒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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