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幸福縣成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人數為 15 人。依相關規定,其中未兼行政教師 不得少於幾人? 
(A)7 
(B)8 
(C)9 
(D)10 

教評會未兼行政:不得低於1/2

教申會未兼行政:不得低於2/3

教評/教申單一性別:不得低於1/3

性平會:女性委員不得低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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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珮珮婕女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